主持办理丧事。语出《汉书.霍光传》﹕"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 2.指主持办理丧事者。 3.护送灵柩归葬。
繁体字:護拼音:hù 注音: ㄏㄨˋ
五笔86:RYNT五笔98:RYNT郑码:dwm
繁体字:喪拼音:sāng 注音: ㄙㄤ ㄙㄤˋ
五笔86:FUEU五笔98:FUEU郑码:ed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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