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为避免遭受迫害而逃亡他国,并要求他国准予居留的行为。准予逃亡者居留、不把他引渡回国,就称为庇护”,即同意政治避难。我国宪法规定,对于因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繁体字:政拼音:zhèng注音: ㄓㄥˋ
五笔86:GHTY五笔98:GHTY郑码:aimo
繁体字:治拼音:zhì 注音: ㄓˋ
五笔86:ICKG五笔98:ICKG郑码:vzj
繁体字:避拼音:bì 注音: ㄅㄧˋ
五笔86:NKUP五笔98:NKUP郑码:wxjs
繁体字:難拼音:nán n注音: ㄋㄢˊ ㄋㄢˋ ㄋㄨㄛˊ
五笔86:CWYG五笔98:CWYG郑码:xs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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