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大写是将具体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转换成其对应的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人民币大写金额数字规范

一、人民币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人民币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人民币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人民币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1.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人民币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陆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人民币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