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称,合肥市在研究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引发热议。前些时间,话题“女子买69平公寓37平是公摊”空降热搜,姬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房子的预(实)测建筑面积共69.75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32.71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37.04平方米。公摊率竟超过了50%。

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

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简单来说,如果电梯、走廊、过道等公共设施的公共空间越多,那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那么取消公摊面积好不好呢?

对此,网友们各抒己见,有叫好的也不讽刺的,某网友说:取消公摊,然后降房价。同时卖房就跟卖货平台一样,钱存在中间人,确认收货才打钱。能售后能退货。也有的网友说:取消公摊后,看看实际的房价吧。小小县城,公摊30%,房价5500;按100个平方算,实际房价居然高达7857.很多没看到真正的房价,以为房价只有5500.大部分网友都是呼吁取消公摊,势在必行!最主要的是取消期房,现场实地考察再决定购买与否。 取消公摊,把成本分摊在套内面积上,公用部分还是购房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