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天气变化极端,近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温度直线下降,部分地方温度下降达到了10度以上,昨天还是太阳高照,温度在30多度左右,今天就马上10几20度了。气象局提醒寒潮已经提前来临,那么寒潮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寒潮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寒潮是指高纬度地区的寒冷天气向中低纬度地区侵入,导致沿途地区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天气。冷空气南侵达到一定标准的就称寒潮。  不同国家和地区寒潮标准是不一样的。

我国寒潮标准是由中央气象台2006年制定的:某一地区冷空气过境后,气温24小时内下降8℃以上,且最低气温下降到4℃以下;或48小时内气温下降10℃以上,且最低气温下降到4℃以下;或72小时内气温连续下降12℃以上,并且最低气温在4℃以下。若冷空气达不到这个标准,根据降温幅度的大小,又可划分为强冷空气、较强冷空气、中等强度冷空气和弱冷空气活动过程。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方和北方气候差异很大,一般而言,北方采用的寒潮标准是:24小时降温10℃以上,或48小时降温12℃以上,同时最低气温低于4℃;南方采用的寒潮标准是:24小时降温8℃以上,或48小时降温10℃以上,同时最低温度低于5℃。

因此,又有一个补充规定: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北地区,在48小时内降温10摄氏度以上,长江中下游最低气温在4摄氏度以下(春季则改为江淮地区最低气温在4摄氏度以下),陆上三大行政区出现5级以上大风,渤海、黄海、东海先后有7级以上大风,作为寒潮警报标准。如果以上地区48小时内降温达14摄氏度以上,陆地上有3-4个大行政区有5-7级大风,沿海所有海区出现7级以上大风,则为强寒潮标准。